2011年3月11日 星期五

死刑,未必通向正义 (深圳晶報 2011年02月27日 星期天)




死刑,未必通向正义 (深圳晶報 2011年02月27日 星期天)


《杀戮的艰难》   张娟芬 著   台湾行人出版公司2010年11月版

没有慎重处理刑判,没有兼顾法理及人情的正义,只会催生出另一种社会罪恶。《杀戮的艰难》就是要让读者明白,死刑并不是一劳永逸的解决方法,废死也并不等于纯粹的“宽恕”。

●彭砺青(图书馆职员,香港)


近几年来,台湾社会一直为死刑之存废而争议不休,支持废死刑的人组成了“废死联盟”,他们的反对者却是整个台湾社会,从立委到司法机关,从“总统”到普罗平民。争议从释宪开始,似乎像在平静的水面上泛起几阵涟漪,事实上却非如此。虽然台湾地区政府早已签署了联合国废除死刑公约,但在几年前基于治安原因试图恢复死刑并出过不少死刑判决,而且有许多判决是误判。然而,即使如此,仍不乏死刑辩护者。因为大家都相信:对于罪大恶极者,死刑实在是天经地义的,也是还受害者一个公道,持这种逻辑的人,包括许多受害者及其家属,以及那些坚信应该替天行道的人,换言之,就是那些深信社会必须“警恶惩奸”的普罗大众。


在这种根深蒂固的道德命题底下,你会轻易得出“应该把那些罪大恶极的杀人犯一并杀光”的结论,即使你或会顾虑这命题可能有逻辑问题,甚至对司法程序以致裁决的准确性有质疑,但基于社会舆论的压力、受害者的惨况,还有真正犯案者的永久缺席,你会毫不犹疑地说:“杀死他吧!”要作出正确无误的判断,是困难的,而要作出公正、无误的司法裁决,更是艰巨的事情,一旦抱着速速了结的心态,都会毫不犹疑地选择判处死刑,犯人清白与否也无关宏旨。


本书作者正是废死联盟的成员之一,《杀戮的艰难》是她写给大众的申辩书,力图透过台湾及外国案例,甚至借用不久前上映电影的原著《我愿意陪你伴读》来讨论司法判决的问题,作者也赞同那些并没有要求立即废除死刑,而是主张暂缓死刑裁决的人士,即“改进死刑论”者,两派都反对没有经过反复检证和考虑就跳到死刑的做法,这是很重要的。事实上,如果司法裁决不能做到公正、公平、合理、慎重的话,那便无异于杀人犯。作者也说,作为一个有良心的法官,如果你知道人的判决难免有误的话,理应对死刑裁决心有戚戚焉。作者也以标题告诉读者:她的论据不是生命的可贵,而是杀戮的艰难,惟有这样才能使执法者不致成为像坏人一样。


作者讲述了美国著名律师丹诺晚年处理的娄伯(Loeb)与李欧普(Leopold)案,这两位出身上流犹太家庭的年轻人,因为娄伯对犯罪的迷恋,于是精心设计杀害14岁犹太男孩巴比,这宗案件不涉及种族及阶级仇恨,舆论大众都主张把两人处死。丹诺却主张改判终身监禁,丹诺的理由是杀人者都不是正常人,判处二人死刑只会以残忍鼓励残忍。仔细想想,其实死刑对于变态杀手没什么惩治意义,只是平添多余的暴力,作者也认为严重侵犯罪行不单是罪犯一人的责任,而是社会的责任,我们有责任教育犯罪者,至于辅导或长期监禁则视乎情况而定。但平民大众就习惯于“以牙还牙”和“报应主义”的习惯思维,不忍看见受害者被伤害而杀人者得不到报应。


死刑的另一个问题是经常误判,行刑后已无法为无辜者翻案。事实上,美国也经常误判死刑,每年七宗死刑中就有一宗误判,这在台湾更不足为奇。更多时候,人们慑于案件的残酷,非得找出牺牲品来泄愤,反而作出违反法律的裁决。


《正义的神话》作者史宾斯说过:“虽然我们贬低报复,但报复是正义的核心。”他也说:“当我们无法适度惩罚罪犯,人们所看到的是正义流产。”事实上,在古希腊哲学家那里,“正义”概念的核心就有“报复”、“以牙还牙”的意思,因而也是一种“暴力”。那就是说,如果对于这种“暴力““处理失当”的话,我们也无法达致我们想要的正义。所以,死刑带来的问题,恰恰是人们很容易“失当”地运用它,因为死是无可挽回的,所以我们更应慎重处理,起码不要轻易就把罪犯判死刑。


从罪犯的角度看,无论是正判抑或误判,整套司法程序都令他们承受了许多不必要的痛苦。作者枚举出很多台湾死刑犯的例子,为了解死囚的心智和生活而不惜进入监狱亲身访问不少死囚,还仔细观察他们的生活环境,甚至行刑时身心所受的负荷,希望更了解他们。她发现有些罪犯即使罪恶滔天,却有不为外人道的辛酸过往,例如因为杀妻而被判死刑的邓武功,他杀妻的罪行固然是一场家庭悲剧,也因为阶级变化(邓武功为了迁就妻子,由异地当老板变成妻子家人的员工),最后还得与妻子离婚收场的悲剧。作者是女性,她并非无视女性受到男性的暴力欺凌,但邓武功案也令她感受到男主角因为阶级和性别尊严受挫而受到的痛苦。如果我们要把施暴者杀害的话,岂不是也运用罪犯的逻辑吗?


目前台湾流行两种废死主张,一种是废死联盟所坚持的实时废死论,另一种是前法务部长王清峰和作家李家同对实时实行死刑的质疑,两人分别写了名为《理性与感性》及《如果我被杀》的文章,主张缓行死刑(即“改进死刑论”者)。作者强调,他们的理据都不是“宽恕论”;恰好相反,他们跟作者一样,认为必须为悲惨的受害者及家属主持公道,然而死刑并不是最好的处理方法,因为死刑只会鼓励社会用暴力解决问题。作者也认为,如果可以建立完善的被害人支持系统,向他们提供足够的社会福利、心理辅导及金钱赔偿的话,当然比死刑更可取。作者还指出,台湾民众越来越支持死刑,是因为台湾司法制度比较倾向于被告以金钱补偿受害者丧失,没有充分照顾受害者在身体和精神方面受到的侵犯,所以废除死刑也意味着更完善的受害者支持。


没有慎重处理刑判,没有兼顾法理及人情的正义,只会催生出另一种社会罪恶。《杀戮的艰难》就是要让读者明白,死刑并不是一劳永逸的解决方法,废死也并不等于纯粹的“宽恕”,或因为对罪犯更人道处理而忽略了受害人的感受,驳斥了反对者的固有观念,让我们重新思考当中涉及的生命、法律与刑罚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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