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日 星期日




“身体可以从自我分割出来吗?”
晶报: 2012年07月01日 星期天

《人体交易:探寻全球器官掮客、骨头小偷、血液农夫和儿童贩子的踪迹》 (美)史考特·卡尼 著 姚怡平 译 台湾麦田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3月版
●彭砺青(图书馆职员,香港)

阅读史考特·卡尼(Scott Carney)的《人体交易》时,脑海里反复想着这些问题:“身体是神圣而内在的吗?”“身体可以从自我分割出来吗?”“到底是身体构成自己,抑或身体根本就是一团血肉模糊的物质?”“人体交易”之所以引起这么多的道德争议,咎其原因,也许就在于这些伦理学甚至形而上学的问题。自古以来,人体如同生命一样皆被视作神圣,这种“神圣”意味着它绝对“内在”(immanent),不容许从自我分割过来,而古代犹太教亦不许献上淌血的祭品,因为血就是生命,而所有活物均不可献祭。

然而时至今日,贩卖器官和血液已经不是一件稀奇的事或禁忌了。纵观历史,这种视身体为货物的风气,竟与启蒙时代以来的近代解剖学研究有关。解剖学随着各种医学知识蓬勃发展,一起推动现代医学的进展,这又改变了人们对生命与命运的看法,认为藉着金钱可以买到最高端的医术,获得最健康的器官,延长自己的寿命。史考特·卡尼这位长驻印度清奈的著名记者,走遍印度、巴基斯坦等发展中国家,他指出这种买卖往往打着“利他主义”的旗号来包装自己,而且绝大多数都不是非法买卖,但往往也充满许多与毒贩无异的中间人。

卡尼认为,世上存在黑市(black market)、灰市(grey market)和白市(white market)三种市场。黑市指售卖非法物品如毒品、军火等;灰市指违反海关法例售卖私制DVD或其他未完税货物;白市则是一般合法市场。卡尼将人体交易形容为“红市”(red market),因为与前面三种市场相比,人体买卖具有一定的独特性,它并非一场财货两讫便可结束的交易,因为它保存了买方的生命和身体健康的质素,因而令买方自觉欠了供应者一生的“债”,但是由于贩卖生命是敏感的话题,所以人们总是讳莫如深到必须使用“利他主义”来包装。
人体交易范围很广,从血液、各种器官、人体组织(tissue)、骨骼到卵子和子宫里的胚胎都属于可以贩卖的范围,其中一个最方便而且低成本的途径是透过干戈获得,比如十九世纪欧洲市场曾渴求首级,使南美洲部落战争增加;而2000年以色列士兵格杀巴勒基坦人后,也曾取走敌方战死者的角膜。

英国人类学家笛姆斯(Richard Titmuss)的著作《赠与的关系》就指出,由于有报酬的捐血导致供应链的道德考虑及血液质素的问题,故应主张完全以利他捐赠为基础的体制,他开始倡导社会政策对人体交易作出限制。后来由于美国前副总统戈尔的推动,美国推出禁止贩卖器官的法案,世界各国也相继仿效,但人体交易仍然存在。在印度西孟加拉国邦邻近尼泊尔城镇,盗骨贼将从盗墓偷来的人骨用河水清洗洁白然后出售。在正常情况下,人骨生意需有死者或死者家属的同意下才能进行,但取得人骨的方法通常是盗墓。作者说,虽然印度曾立法取缔人骨生意,但人骨贩子仍能透过非法走私的途径与进行交易,而且欧美许多医院都需要真正的人骨供应作为学术研之用,这就是医学研究与伦理相悖的典型例子。

不过肾脏买卖比人骨交易还要惹起争议,因为前者往往是从活人身上硬生生开刀取走内脏的, 作者在第三章就向读者叙述一个例子:南亚海啸令南印度许多人丧失家园后,当地贫民就在器官贩子半迫半诱下,卖出自己的肾脏作器官移殖的生意,在南印度省份如泰米尔地区,许多妇女的肚皮上都保留一道疤痕。与人骨贩子一样,肾脏掮客在海啸发生前一直猖獗,可是印度政府没有解决问题。器官买卖比人骨交易更肮脏的地方在于,很少有人全然为钱而充当器官供应者,多半是被胁迫、剥削下出卖器官或被强夺器官。作者坦言道,不单泰米尔地区,巴西、埃及、南非、菲律宾等国的贫民窟,早已被医生以及腐败的道德委员会构成的国家阴谋集团,变成了名副其实的器官农场,而肾脏成为这门生意中的“热门货”,其原因是人有两个肾,缺了一个肾还能活着,而几千美元的价钱,即使十分低廉,对这些每天以不到一美元过活的人来说,的确是颇为吸引的报酬。

人类学家夏普(Leslie Sharp)在其著作《奇怪的收获》里讲述了器官卖方和买方的奇怪关系,双方总想知道对方是谁。不过买方或患者与器官供应实际上是由医生连系的,卡尼说,即使患者知道自己是在购买器官,医生也会利用隐私权的道德观,打消患者的疑虑,如告诉病保持沉静对于被迫贩卖身体的供应者比较好,由于人工器官往往不管用,加上医生的这种劝告,器官交易才能继续运作下去,掮客才能有继续做他的血红生意。作者也说,器官供应并不短缺,真正短缺的是移植患者的购买器官渠道。

从上述的篇章里,我们可以得出一个印象:一些医疗及科研机构与人体贩子狼狈为奸,互相得利。但本书所揭露不仅于此,上述交易的物品不过是部分而非整个身体,而贩卖儿童则是整个生命,作者指出,很多机构声称所收容的孤儿来自被战火摧毁的家庭,事实上并非如此,好些来自非洲某些国家的收养儿,其实是从当地正常家庭掳掠得来的孩子,作者以一实例指出他们并非衣衫褛褴,也渴望回到自己的家。目前很多这类组织以及孤儿院正被控以绑架儿童的罪名,即使他们来自穷困家庭,也未必打算将孩子卖到别人家里,例如书中提及到一个称为芭努的印度寡妇,她不过穷得接受某学校免费提供膳宿并教育其孩子的建议,送孩子到学校去,就被学校以她早已放弃监护权为理由,将其孩子送到美国的领养家庭。作者坦言,目前与儿童领养有关的《海牙跨国领养公约》,没有订明被绑架儿童应该归还亲生父母,因此对于追查儿童来历的政府来话,引渡儿童返家并不容易。

其他人体交易还包括捐卵子、代孕母、实验白老鼠、有偿捐血、收集胡须和头发等,作者在印度生活多年,发现许多地方还有各种各样的器官库、血液农场或人体交易点,尽管各国政府大力打击、扫荡,他们仍然“春风吹又生”。正如所谓:“有供必有求”,所以作者也驳斥一般人诿过于人体贩子的说法,认为这些交易之所以能够成功,主要是因为利他主义的幌子加上医学昌明的技术发展,只要买家不介意来源和获取途径的话,循不法途径展开的人体交易,便会把买方需要的器官源源不绝地送来,所以买方和医院都有责任。

不过也必须承认,无偿捐献血液和器官的人少之又少,而有偿捐献者大多为了经济原因而捐献。只要买方仍流行着征服时间(寿限)、甚至战胜死亡的想法,只要卖方仍相信有偿捐献可改善收入水平的话,人体交易就会一直存在。即使作者也承认(一如在后记中说的话),总体来说,人体交易并非坏事,例如医生确实需要真正的人骨研究解剖学,很多人因为新鲜血液而存活,或者某些贫困儿童被富裕国家的家庭领养,还有生育治疗和器官移植让无数人受益或延续生命,等等。不过在这个市场里,不法贩卖的比例始终远高于合法,作者认为这挑战我们对人体的神圣、经济、利他主义、隐私权等方面的信念,因为这些崇高信念(尤其是利他主义动机)更鼓励了各种非法人体交易。

作者呼吁,我们必须提高交易的透明度(当然,这必须牺牲买卖双方的隐私权),让双方知道对方是谁,血袋必须注明捐血者的姓名,器官受赠者必须能知道捐赠者的姓名背景,被领养儿童必须能够全权查阅其个人史;而且还必须建立一套严格的监管制度,让人体交易走入正轨,受社会监察,这是在医学技术和人体伦理的两难中较可行的办法。当然,更重要的是发展中国家让贫困者能独立决定捐赠与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