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1日 星期五

这世上有没有正义的杀戮? (南方都市报 南方阅读 视野: 2011-03-06)




这世上有没有正义的杀戮? (南方都市报 南方阅读 视野: 2011-03-06)


《杀戮的艰难》,张娟芬著,行人出版2010年11月版,港币107.00元。

彭砺青

□图书馆职员,香港

近年来,台湾社会一直争议着一个问题:应否废除死刑。去年,一直为废死而努力的“法务部长”王清峰,最终因为马英九政府对实施死刑的态度而辞职,令人对“废死争议”记忆犹新,然而在台湾民间早已出现“废死联盟”一类组织,积极推动台湾“废死”进程,本书作者正是其中的活跃分子。《杀戮的艰难》就是一本写给大众的“废死”申辩书,作者在书中亦谈论文学典故及台湾甚至美国的司法案例,以浅白的语言陈述以死刑实现司法正义的困难,争取更多台湾民众支持“废死”。

死刑的历史犹如官僚制度一般久远,它伴随着古代社会而出现,直到现代社会提倡囚犯的生命权之后,才开始受到质疑。它不单涉及司法过程中的技术问题,更指向法理学及自然法的问题;它也不单关乎你相信生命是否比刑法更重要,或死刑能否补偿受害者所受到的伤害,更关乎法律的效力及最终目的的问题:如果法律是要对犯罪的人作出制裁,那么中止他们的生命能否做到这一点?刑罚的目的是什么,从福柯的《规训与刑罚》出发,也就是问:要规训他们以改过自新,还是在肉体和精神上惩罚他们?即使是后者,死刑作为消除犯人存在的刑罚方式,也不一定能起到惩罚的作用。

普通人心中往往因为相信“应报主义”和“以牙还牙”的正当性,而支持死刑,他们乐于看到残害羊群的大灰狼被吊死,这也许是集体恐惧下衍生出的厌恶罪犯的道德反应。然而厌恶也许还抵不上错判后赔上的宝贵生命。作者提及了《虽然他们是无辜的》一书,书中有不少误判死刑的案例,还指出在美国每七宗死刑判决中有一宗是误判,足以叫人心寒。

作者枚举了许多台湾死刑犯所承受的痛苦,如因杀妻而被判死刑的邓武功,就因为夫妻不和,而妻子疑其不忠,遭遇由老板变成员工,最后还得与妻子离婚收场的悲剧。值得读者注意的是,作者作为女性,也深深感受到女性所受男性暴力欺凌的不公平,却也从邓武功案中感受到男主人公因阶级和性别尊严受挫而受到的痛苦。更重要的是,作者同情囚犯在死刑过程中所受的痛苦,并没有减弱她(作为女性)对被凌辱或杀害的女受害者的同情,或对这些囚犯曾向女性施暴的义愤。作者说,如果我们要把施暴者杀害的话,岂不是也运用罪犯的逻辑?

这种信念不独为废死联盟所重视,连前面提到的王清峰,还有作家李家同,也分别写了《理性与感性》及《如果我被杀》的文章,反对死刑制度。作者特别强调,从力主“废死”到仅仅质疑“死刑”的人,他们的论据并非主张“宽恕论”;恰好相反,作者更坚持必须为悲惨的受伤害者及其家属主持公道。然而死刑并不是最好的处理方法,死刑只会鼓励社会用暴力解决问题,对作者而言,更好的方法是建立完善的被害人支持系统,使他们被伤害后能得到足够的社会福利、心理辅导及金钱赔偿。无论怎样看,死刑都没有为受害者提供各种补偿,只会鼓励社会仇恨而已。

虽然死刑与司法问题没有必然关系,但事实上许多死刑案例往往反映出司法过程的种种漏洞,如司法不公、草草结案及冤屈等,而要求亲自判决或执行死刑的“司法官员”甚至“立委”亦不在少数,大家都把死刑犯描绘成十恶不赦的大坏蛋。根据“废死联盟”的高涌诚律师所说,台湾司法制度往往鼓励受害者或其家属与犯罪者达成和解,其结果让受害者或其家属感到十分不公平,受害人因对审讯程序的不满而支持“严刑峻法”,所以废除死刑同时亦包括对“司法审讯”的更高要求。作者追寻了不少死刑犯的案例,访问他们或试图了解他们在狱中的生活,为读者刻画出比较真实的图画。我们从书中得知,好些犯人因为一念之差犯错而被判死罪,而临刑的时刻对受刑者和判刑者也是一种折磨,等等。

作为“废死联盟”的一分子,作者坚持死刑问题关乎人的性命,而生命应该超越一切法律。也许,在法律和生命两者之间,我们更应该作出更慎重的抉择,废死争议及大量误判的案例恰好显示出法律宰制生命不一定能实现正义的事实。本书标题《杀戮的艰难》也告诫我们:真正要实现正义的杀戮是那么艰难!我们在“众人皆曰可杀”的环境中,更需慎重!

(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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