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性癖与污名
(南方都市报[南方阅读 视野]: 2011-12-11)
《性地图景:两岸三地性/别气候》,宁应斌/编,台湾中央大学性/别研究室2011年9月版,港币67.00元。
彭砺青
□图书馆官员,香港(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继《性无需道德》、《卖淫的伦理学研究》等著作后,台湾“性/别研究”重要学者宁应斌最近编了这本《性地图景》,里面收录讨论同性恋、卖淫、易装癖等“性/别”题目的文章,例如编者自己的《同性论》一文,研究对象是华人世界中的相关现象。由于华人社会素来忌讳“性/别”的话题,即使在台湾这样的学术环境中,宁应斌仍是这个领域的少数先驱者之一,而且他所持的开放立场,也受女权、女性主义者的批评。尽管如此,宁应斌对于这些问题的看法,并不局限于个别学科,还涉及各种社会学和性别理论的交集。
福柯在《性史》里提出,“性”并非本然,而是被建构出来的,它体现了另一种权力的操作。如果社会常规往往隐没了问题本质的话,那么没有比同性恋、易装癖或SM等例外特性更能体现出这种“被建构”的特质,也没有比这些性取向或性癖更易招惹异议和抨击的了。宁应斌说得对:同性恋者从外表上看与正常人无异。那么究竟是什么让我们把他们定义为非正常者呢?也许就是性之目的。现代社会讲求多元价值,自由主义者以为一切问题似乎皆可用市场手段或法律去解决,殊不知两者亦可以成为卫道者攻击的武器,而经过现代科学和理性的洗涤后,反对这些性向或性癖的核心逻辑,似乎只剩下一种视“性”为“生殖”的目的论假设。宁应斌虽然没有说明,却让人联想到中国农村社会与传统宗法制度将性等同于繁衍后代的片面性。
然而即使在华人社会中,也有人都会为了获得各自的性愉悦而选择以SM、手淫、易装或嫖妓等方式来满足自己,他们在传统“大他者”的阴影下,仍讳言对性的看法和自己的真实欲望,这也是道德在传统公共空间发挥的作用。在香港这座国际都市,即使什么都可以商品化,但性仍是禁区,这种禁忌名为“社会价值”,却比法律更敏感地拒绝任何人尝试接触这片区域,早前的中大学生报就曾因内容涉及“性变态”问题而被声讨。在这种气氛下,讨论恋足癖、婚纱捆绑等也被认为是危害社会,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到以“安全”为名对整个社会实施的管制,这也是福柯所说的“生命政治”问题。
这当然涉及个人权利与社会价值冲突的吊诡处境,问题是有这类性癖或性取向并不等于伤害他人,也不等于强奸。颇有意思的是,在现代政府管理的概念中,“安全”不一定意味着面对实质危险,它毋宁是管辖思想上的各种可能性,并为政府提供“全权”的合法性理由。《不可公诸于世的性幻想》一文针对这种管理,列举香港近年来不少“广管”、“淫审”收紧尺度的案件,从陈冠希艳照涉案者被捕,到森美小仪的“最想非礼女艺人”被投诉,部分事例固然带来社会安全的忧虑,但这种禁忌也管制物件衍生的象征意义,如BodyShop肥女人公仔R ubyD oll被指“不雅”,检查乳房广告因在两只白碟子上摆放烧卖而被指惹人遐想,反性骚扰节目在黄金时段播放而被广管局警告等……这又是不是一种过度诠释呢?
自由与伦理的冲突永远是社会争议的核心,研究性伦理多年的宁应斌希望通过其著作,在伦理和个人权利之间的灰色地带划出清晰的界线,虽然这是困难的。性癖好问题有时更涉及权利与权利之间的纠纷,这就是“性权派”和“妇权派”之间的冲突。“妇权派”认为妇女权利不容淫亵物品侵犯,但“性权派”却提出“性权”不容女权意识形态干预。女性主义法学家麦金农在《言词而已》里条陈驳斥了色情及不雅刊物以“言论自由”为其合法存在的理由,但哲学家纳斯鲍姆的《逃避人性》却告诉读者:所谓“恶心”其实是拒绝自身被污染的情感,而羞耻则是不愿正视内心脆弱及不完美形象。纳斯鲍姆以纳粹视犹太人为蛆虫、娼妓或精液容器等例子,说明仅以恶心不足以作为法律判决的唯一依据,并认为SM就是主流社会不愿面对的不完美身体。
值得思考的是,我们的法律究竟应该以哪方面为首要考虑因素———大众情感、形而上伦理观、自然权利、生物学调查抑或其他?像同性恋者和易装癖的例子,他们既在自己的权利范围内不侵犯别人,大众在感觉上却觉得他们有异于常人。我们声称行使身体自由也是天赋人权,而这不一定违背道德自律的普遍原则,康德主义伦理观认为我们能够行使以“自律”脱离“他律”的道德命令,我们才实现了充分的自由,然而正因为两者不一定如康德所说的一致,我们才会在一定或不一定违反道德的问题上纠缠不休。另一方面,“行使身体自由”本身亦与“身体生成”的本质发生冲突,在《香港跨性别社群发展与歧视个案研究》一文中,一位名为Joanne的变性者亦指出所属教会牧师的观点,后者将变性手术等同断定上帝的创造出错,Joanne认为这种定义仅决定了人由身体组成,却忽略了人是由身体、心灵和灵魂组成的,这种想法又回到福柯认为身体和性是被“建构”出来的观点。
哲学家阿甘本将福柯的“生命政治”理解为以“社会—司法”机制来宰制生命,生命尽管有多种形式,现代法律却可以把其他形式剥去并以界定不同类型的方法捕捉余下的“裸命”。在现代社会中,同性恋、易装癖等性取向、性癖好,都可以被现代医学检验。书中以不同篇章讨论中国的各种性群体,并以统计数据说明他们的爱好和状况,这也证明了法律要通过心理、医疗等知识“管制”这些生命其实并不困难。这些群体成员不单面对制度的压力,也要面对群体中其他成员带来的压力。
阅读本书的时候,读者也许会思考各种“性/别”立场,并以此超越这些立场的自身局限,也许作者们希望找到超越不同立场来讨论问题的对手,而不是为平等权利摇旗呐喊的旗手,更遑论那些打着生命本质或妇女权利旗帜口诛笔伐的论敌。宁应斌并非单纯的多元价值论者,他也知道这种主张的缺憾,他只是通过各种讨论来寻求更有效的方法,让法律不再把非主流的性取向、性癖好视为一种“病态”,而是让人们公开、公正地作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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