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功效”,或“实效”的清空
(晶报 深港书评﹕ 2012年04月01日 星期天)
《功效论:在中国与西方思维之间》 (法)余莲 著 林志明 译 台湾五南图书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版
●彭砺青(图书馆职员,香港)
二十世纪法国哲学可算是人人大显神通的年代,无论你以哪一种哲学作为阐述的基础,只要能够从中发展出一套具备独特性的论述,亦能自成一家。而余莲(Francois Jullien)就以其“汉学”基础,提出对比古代中国与希腊的思想,作为切入当代西方哲学问题的思考点,这也是其成名作《迂回与进入》的重心。余莲在近数十年间,不断发表讨论及对中西哲学的著作,在这本《功效论》中,余莲将讨论集中于中国哲学对于西方哲学将“理论”与“实践”作区分的思维传统,有什么意义,以致重新建立一种关于“实效”和“功效”的讨论。
余莲首先检视古代中国《孙子》中关于“形”与“势”的讨论,他以克劳塞维茨的《战争论》作为对照蓝本。综合来说,虽然克劳塞维茨的战争理论的确看出当时西方战略思想的弊端在于形式化,但从《孙子》对“形”与“势”的讨论中,作者让我们发现中国兵家的“势”比西方的战争形式更能掌握现实的态势。这种“势”的特质是不断在“变易”。余莲承认,阿里士多德也讲“变易”,讲“潜能”,但阿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传统,在更大程度上以理论或形式的框架来探讨,而且也承袭了柏拉图的形相论及关于复本的观点,但余莲却从此后的西方哲学传统中看到宗教性的一面,简单来说就是事物被外来的理念强加定义,而“实践”总是臣服于理论或对“目的”的讨论。
这种讨论必然引向“无为”的问题。余莲在第四章《行动或转化》更明显地针对古希腊哲学中的作为或实践甚至是偶然性的问题。关于后者,余莲认为自阿里士多德的《尼各马可伦理学》以降,西方哲学发展出一套偶然性的概念,这套概念已经与神意、天意或未知无涉,而更关乎人的主动性。当然,如果偶然性可以纳入纯粹观念范畴,那么它就不是未知或不可掌握的,对那些习染激进思想概念诸如偶然性或偶遇的读者来说,余莲所挖掘的中国哲学精神未尝不是一记棒喝。
余莲对于“势”的思考其实早已在《势》这部著作中萌芽,《功效论》作为《势》的续篇,余莲在头两章透过兵家、纵横家甚至法家论述去发掘“势”,他不再仅仅讨论“势”的本质,而是在诸子典籍关于“势”的讨论中发掘其与“功效”的关系,正是那让“势”与“功效”产生关系的因素,正是这种关系令余莲和他心中的西方哲学家对中国哲学道德论述的核心概念产生兴趣。不单如此,余莲发现中国哲学流派并不热衷于道德行动,对于濡染儒家入世道德观的中国人来说,这也是一种挑战。在这场挑战中,余莲重申“圣人有待”、“圣人无为”的主张。
第五章《时机的结构》解释了中西哲学立场看待时机的异同,作者举凡了阿里士多德、西塞罗以至马基维利等政治哲人对时机的看法,总括来说,虽然时机指经长期累积下突然迸发的片刻,因而有别于计量时间,但西方哲学掌握时机时仍强调与目的的关系,连带主体(在余莲的脉络中是君主)的响应行动。相反,中国哲学中的时机则无明显的目的意图,圣人之待时机来临犹如默默接受水到渠成的现实结果,那是一种“转化”、一种“默化”。余莲认为,虽然中西哲学传统都讨论“时机”,但西方哲人(如马基维利)总是以负面意义看待“时机”;相反,中国哲学以变动作为考虑时机的准则,认为时机具有承载力也能带来“功效”。
在余莲的讨论中,“时机”总是串连起“势”与“功效”两者,因为前者是逐渐积累起来的,它必须透过“时机”呈现为“功效”,但余莲并不认同西方哲人的“时机”,即使葛拉祥(Baltazar Gracian)笔下的政治家也明了等待的需要,却总是独立于事物变化的态势以外,而中国的战略家却置身其中,不急不徐地待其变化。法国哲学家杨柯列维契(Wladimir Jankélévitch)也将“时机”描述为独特、脆弱、即兴出现、未加准备,这些定义就足证明西方哲学的时机概念总是一种“遇合”,未有像中国哲学所说的“融贯”。因此,余莲认为中国战略家不论证、不假设、不建构,这听来有点不可思议,却符合了余莲阐述“势”的思路发展。
在第五章结束时,余莲也注意到这种标榜“无为”、“小国寡民”甚至“绝圣弃智”的政治思想可以变成一种法家的专制君主暴政,如果它变成了“条件与结果间的关系”,这也近乎西方人所讲求的“目的”和“实效”,余莲认为道家对这问题的解决之道在于“功效”。再读下去,读者会发现余莲的“功效”,讲的就是道家所说的最圆满状态,也就是自然。在余莲眼中,这种“功效”也是谨守中庸的,像不虚不盈的瓶子,而不是西方哲学传统中对神意的“僭越”。然而余莲的道家精神也是一套全然“内在”的体系,接受它等于弃绝整套西方形而上学或本体论传统。不过,余莲对道家思想的诠释基本上仍建基于二十世纪法国哲学的语言,他的著作更像借用古代中国哲学在西方本体论形而上学传统中绘画出一种从“实践”、“行动”中挣脱的契机。它让人们在涉及“伦理”或“实践”的领域上去掉此两者,像道家所主张的静待时机,“功成而弗居”。
很明显地,读者不应将余莲所提及的“功效”与“实效”分别放置于中国和西方思想的天平上,即使在中国哲学传统,这种对“功效”的讨论也仅能反映中国哲学的局部面貌:我们不可能相信主流中国哲学(尤其是儒家思想)都认定以“乘势俟机而行”以达致“功效”的思维取代道德伦理观,“时机”和“功效”可与强调“行动”的儒家伦理互相调节,但两者恒常处于对立之中。另一方面,虽然《功效论》所探讨的理念可以启发军事、外交思想,但余莲的用意是要以道家的“效用”来清空西方人或现代社会讲求的“实效”,结果仅透过一种再度诠释提供一种新的思想资源,却远离了现实环境中的行动。余莲以现象学的方式进入中国哲学,以横跨道家、法家及纵横家的视野,开拓出关于“功效”的新领域,余莲在西方人走近观看中国哲学的时候,以饶具哲学创意的方式,将中国哲学改装成一块反映并且重新审视西方实践哲学的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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